記不記得血汗醫院風波前,是誰發出的怒吼?記得好像是郵差。
在郵差之前呢?好像是科技業。再更之前呢?
其實百業大概都怒吼過,但威力總是不如預期...
問題除了企業主只願意賺取代工超微利,導致給不出合理薪資外,問題可能還有兩個:
其一:人們喜歡比慘
聽到有人訴說著悲慘遭遇,我們常會回答:你那算什麼?我的問題才慘呢!
於是問題無法藉由訴說傳遞出去;力量無法藉由傳達而集結,上位者永遠不知道問題嚴重性。
其二:當事人價值觀亦然
有些是親身見聞、有些是聽說,但這樣的場景應該不陌生:
埋怨爆肝工作只賺得微薄酬勞的科技新貴,抱怨醫師看診沒開藥卻要繳費?
抱怨沒開藥病人就不給錢的醫師,質疑鎖匠開鎖沒幾秒,收費卻要幾百大洋?
高麗菜一顆才不過幾斤重卻要索價多少,要不你折價、要不就送我一把蔥...
我們總是只願意花錢買有形物品,而不願意付費給無形的專業,這是一種不好循環
我們埋怨代工的微薄收入,卻也以代工利潤計算酬勞給人
好處是買東西非常便宜,但說得極為難聽就是不想別人好過
雖然問題在這裡,但怎麼開始、從誰開始?看來又會掀起一翻論戰了。
專業與經驗
回覆刪除花許多社會資源與時間培養的無形資產
卻常常被視為最廉價的(甚至應該是免費)東西
不知不覺中常常被踐踏與剝屑
久了我們甚至忘記去思考這些專業或知識代價的真正價值
為了要讓產品或每個消費"便宜"到讓人願意消費
最容易被壓縮的成本, 就是人工(無論是勞心或勞力)
因為連我們自己都忽略了該有的自我價值
美國超市生食的價格,和處理過後販售的熟食,價差數十倍
不管好不好吃,這是廚師料理的專業代價
如果一直困在"無形專業=廉價"的價值觀中,血汗各行各業就會是個永無止境的惡夢
[版主回覆04/28/2012 21:06:50]姊你的回應風采都搶過我主文了
不知是否我們的被殖民背景讓奴性通過天擇的考驗?
在我們國內技術人員與專業人真的很可憐,花了大半時間學習專業與鑽研知識,換來的是微薄的收入,與不平等的對待,我本身也是,所以可以感同身受。
回覆刪除[版主回覆04/28/2012 21:05:00]所以我們對待別人也要同理心,雖然這不容易。
因為長期以來一直有大批民眾因網拍違反藥事法受罰
回覆刪除不講沒有人相信
洗髮精說 洗了很柔不打結
青草茶說 清涼退肝火
防曬乳說 [具防曬功效]
都的確有人受罰3萬(替醫療用品打廣告)
賣二手耳溫槍 體溫計 痘痘貼 這些都有人被罰
被衛生局約談(被約談的一定是初犯)
因為網友不明白 那麼多人在賣為何是不合法
連網友都會酸一句 大家都殺人那殺人為何不合法?
衛生局的標準答案是 : 法律不因初犯而不罰
法律的意義不是在處罰,是在防止犯罪,
如果連賣一瓶幾塊錢的生理食鹽水,
衛生局都可以收幾萬元罰金。
請問衛生署還有理由阻止民眾違法刊登嗎?
民眾不是刊登越多,犯罪越多越好嗎?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還一大堆人在刊登違法物品。許多遭罰的賣家回來網拍提醒其他賣家立刻下架,
但根本提醒不完,
相較之下,
衛生署並無動機防止民眾犯罪。
公務員道德標準和責任感不能和一般市井小民比,市井小民不知道誰對政令宣導負責任,衛生署的職員大多都是通過國家考試才得以任職,但連誰對政令宣導負有責任都不知道。
但衛生署會不知道網拍違法每年罰金收了幾億嗎?網路搜尋可以發現一大堆賣利潤不過百元商品的賣家被罰幾十萬都有。
有業務,有績效,有獎金。公務員道德標準比提醒其他賣家下架的網友還低。請問有誰沒看過 [ 行政院衛生署關心您 ] 這句話 ,他們有宣導網拍受罰卻是這麼困難?
很多人會說他們是行政單位什麼的 ,網路賣方被約談 承辦人員也是都跟你講這一句
說他們不是立法單位 , 只要收罰金 , 為何不外包給民間債信集團 還比較有效率?
我不懂法律 , 以上只是基本做人道理 ,
那到底誰要對政令宣導負責? 我認為這件事都沒有人失職那也太奇怪了 ,
衛生署真的一點錯都沒有? 公務員的責任標準真有這麼低 ? 他們失職要去哪裡舉發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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